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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 蔷薇

我喜欢读书,至少在这无聊的社会里,书给予了我很大安慰。我喜欢上读书是从小学四年级就开始的。说起小学的时候,有一本书让我记忆颇深。我想,当年我提到的,我还记得的这几个老朋友,都曾经为了那本书而欢呼雀跃,包括刘丽,冯倩,石晓,雷鸣,羽禾,当然这里边最重要的要数刘焱和刘森两兄弟了,因为记忆里当年那本让整个班都欢呼雀跃,竞相传阅的书就是属于焱和森两兄弟的。

不知何时,班里有本破旧的《葫芦娃》横空出世,班里所有的人都因为能借到它看几节课而开心不已。那是本讲葫芦七兄弟和蝎子精,蛇精斗智斗勇的故事书,书挺厚,而且配有插图。但是书却很旧了,书的前八九页包括封面早已不翼而飞,据说书的所有者刘森都不曾见过那本书的封面,那本书是他已经上了高中的姐姐留下来的。那本书当时对于我们除了课本完全没见过别的书的农村娃很有吸引力。于是我们每到下课便五六个人围在一张桌子上翻看那本书。男的女的挤在一块儿,前边三四个女的坐着,后边几个男的站着,就为了看一看书里吸引人的内容。刘焱和刘森两兄弟应该是早就把内容看完了的,但是有时候下课了围在一起看书的时候,他们也不会缺席。

想起那个时候来感觉真好,现在身边根本不缺书,每年我会给自己定下至少读二十本书的内容。家里书架子上也有几百本书,但是后来再也没找到当年几个小学生围在一起看书的那种感觉,那种氛围。

有个周末回家,一进家门,我堂弟立马也抱着一本书面写着《葫芦娃》的暂新故事书递给我“哥,你爸给你买的新书,真好看。我替你提前看了几页。”

我接过新书抱着就和堂弟去找邻居家小倩看书去了。原来那是那天老爸出差回来特意从县城书店给我买的一本书。那次我高兴了三天三夜,还特意让妈妈找来一张报纸把封面包了书皮。每天晚上睡觉都把书放在枕头旁边,当时妹妹小,我还不允许她乱翻,生怕她给我撕破了。那是我拥有的第一本课外书,后来我长大了,那本书就旧了,书便传给了弟弟妹妹,几乎弟弟妹妹在读小学的时候都曾经背着那本《葫芦娃》在学校炫耀过,虽说现在十几年过去,那本书已经不知道流传到了哪里,但是想起那本书也曾经像我四年级的时候那样围观,心里就有一种莫名的自豪感。也就是从有了那第一本开始,后来我便没能离开书,从第一本到第一百本,我和书便有了不解之缘,甚至因了书,还和几个女生有过一些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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